法制教育演讲稿

时间:2024-09-25 16:19:12
法制教育演讲稿

法制教育演讲稿

演讲稿可以起到整理演讲者的思路、提示演讲的内容、限定演讲的速度的作用。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那么你有了解过演讲稿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演讲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制教育演讲稿1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孩子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演讲稿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演讲稿3

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我是XXX,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交流,希望我的演讲能得到您的支持与认可。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教育,校园建设的常青树》。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是呀,现在很多孩子就是在这紧要之处出现了问题。学生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路还很长,要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人类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高度文明的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然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却让我们触目惊心。从某名牌大学学生向动物园的熊泼硫酸到中学学生不满母亲的批评而残忍地把母亲杀害,再到今天的大学生因与同学发生口角而策 ……此处隐藏15540个字……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习人格尊严”的规定。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王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xx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室附近遇到黄某,即向黄某索要香烟,黄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王某便觉得黄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个将黄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黄某不给,王某便一拳往黄某腹部打去,当黄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王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黄某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王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度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那么,对于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应如何正确对待?

(一)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亦,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案例: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二)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文明上网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会经常上网,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时,便会产生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与的成瘾特征极其相似,故被称为“电子”。

举几个例子:20xx年春节期间,许多年轻人选择在网吧过年,结果因上网过度,造成眼睛疲劳或不适就诊的人数激增,严重者甚至导致视网膜脱落;北京一所网吧发生大火,烧死24名年轻人;厦门一中学生去网吧上网,与成年人发生口角,被用弹簧刀惨无人道地杀害;天津市一少年,在网吧玩网络玩游戏时突然暴死。血淋淋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警示人们:整顿网吧,刻不容缓。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诱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争作一名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再举个案例: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渲染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使辍学。没钱上网,小新就想到了偷。20xx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血泊中,响声心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打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告诉办案律师,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苦流涕。

当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新的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

最后,跟大家聊一下在自我保护方面,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1、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2、火警报案电话:119

3、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4、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

为了能使我们健康成长,在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后,同学们应当自觉做到:

1、遵纪守法,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杜绝各种不良嗜好,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不进营业性的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在家上网时,要文明上网,自觉地不浏览不健康网站,增强自身免疫力;

3、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4、不抽烟、不喝酒,加强体育锻炼;

5、注意身心安全,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以我们家乡人曾国藩为榜样,最大可能地挖掘自身潜力,打造完美自我!

最后祝各位老师和同学们齐心协力在新的学年里取得长足进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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